消防工程師不開離職證明能注銷嗎
只有滿足下列注銷情況之一才可以進行注銷。不開離職證明是不能的,除非與工作單位解除關系三個月后才可以。
經注冊的消防工程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審查批準機關應當注銷注冊,收回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或者予以失效: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者七十周歲以上的。
(二)注銷注冊申請或者有效期滿超過三個月未續辦注冊的。
(三)被撤銷注冊或者吊銷注冊證書。
(四)在一個注冊有效期內,本規定第五十五條第二項、第五十六、七條所列情形發生一次以上,或者第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三項所列情形發生兩次以上。
(五)在執業期間受到刑事處罰的。
(六)用人單位破產、解散、被撤銷或者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格被撤銷的。
(七)與用人單位解除工作關系超過三個月的。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被注銷注冊的人在符合初始注冊條件后,可以重新申請初始注冊。
二、如何注銷
第一步:進入系統首頁,點擊頂部的“登錄”按鈕。
第二步:輸入注冊消防工程師賬號和密碼。
第三步:進入注冊消防工程師頁面,點擊“注冊管理”,選擇“注銷”。
第四步:選擇并填寫注銷說明,上傳離職證明材料。
第五步:點擊“提交”,然后選擇受理窗口,點擊“提交”。注冊消防工程師可在其個人工作臺中查看注銷注冊申請的審批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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