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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成都市住建局
近日,成都市住建局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落實實名制管理強化建設項目施工現場人員在崗履職的通知》,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生效,試行2個月, 從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在崗時間要求
附原文:
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落實實名制管理強化建設項目施工現場人員在崗履職的通知
天府新區公園城市建設局、東部新區公共服務局、高新區公園城市建設局、各區(市)縣住建主管部門,市質監站、市安監站,各有關單位:
為了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暫行辦法》(建質〔2011〕111號)《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建市〔2019〕18號)要求,提升我市建設項目質量安全生產水平,壓實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切實將質量安全生產要求和壓力傳遞到項目一線人員,現對我市建設項目現場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在崗履職情況要求如下。
一、人員范圍要求
施工單位 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工程師(安全總監)、安全員,監理單位項目 總監等項目質量安全備案人員。
二、在崗時間要求
備案的施工單位 項目經理每月在崗履職時間 不應少于本月施工時間的80%(24天)。
備案 技術負責人、安全工程師(安全總監)、安全員在項目施工時應全員在崗履職, 因特殊情況不在崗的應履行請假手續,項目安排有資質和能力的人員補齊質量安全管理空白,但備案的技術負責人、安全工程師(安全總監)、安全員每月在崗履職時間 不應少于本月施工時間的80%(24天)。
備案的監理單位項目 總監在崗履職時間應 不少于15天。
所有備案崗位人員不得出現連續5天未考勤且未請假的情況。
三、人員管理要求
納入智慧工地管理項目的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工程師(安全總監)、安全員,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等項目備案管理人員 均應在“成都市建設領域從業人員實名制管理系統”中進行實名認證,并在工地電子圍欄范圍內使用手機實名制考勤軟件真實記錄在崗情況。
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項目人員配備或項目考勤未達到規定標準的, 系統將向相關企業負責人發出“人崗分離”預警信息。施工單位 項目經理違反在崗履職要求的, 每月給予企業扣減信用分0.1分,有效期3個月;監理單位項目總監違反在崗履職要求的,每月給予企業扣減信用分0.1分,有效期3個月;技術負責人、安全工程師(安全總監)、安全員違反在崗履職要求的,每月給予企業扣減信用分0.05分/每人,有效期3個月。
四、監督管理要求
各區(市)縣住建主管部門 按每月不少于50%的比例線上連線檢查項目管理人員在崗履職情況;線下結合日常巡查檢查, 必查項目管理人員在崗履職情況。針對備案人員在崗履職弄虛作假行為,及時對相關公司、項目、人員進行 通報,并納入信用評價管理。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生效,試行2個月,從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3年。現有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特此通知。
附件:實名制賬號獲取、電子圍欄繪制、手機實名制考勤、視頻連線APP安裝注冊操作流程。(詳見:http://pt.cdzj.chengdu.gov.cn/wspscloud/operationGuide/index.html)
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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