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變更注冊程序有哪些?
一、經本人提出變更申請,填寫監理工程師變更注冊申請表,附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和身份證(復印件)及其它有關證明材料。
二、原聘用企業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三、原注冊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管理的總公司)注冊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并在《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上加蓋"作廢"章。
四、現聘用企業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五、現注冊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管理的總公司)注冊主管部門收回原《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將變更注冊申請表、原《監理工程師注冊崗位證書》送建設部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部門。
六、建設部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部門對變更注冊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符合變更條件的,一般在二個工作日內完成人員變更手續并發放新注冊證書。
免責聲明: 本站提供的任何內容版權均屬于相關版權人和權利人,如有侵犯你的版權。 請來信指出,我們將于第一時間刪除! 所有資源均由免費公共網絡整理而來,僅供學習和研究使用。請勿公開發表或 用于商業用途和盈利用途。
本文鏈接:http://m.w-link.com.cn/jianli/2750.html
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