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2020監理工程師2020年改革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標準
(征求意見稿)
一、總則
為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加強建筑活動監管,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促進建
筑業科學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
本標準。
(一)資質分類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分為綜合資質、專業資質2個序列。其中綜合資質不分類
別、不分等級;專業資質設有10個類別,分為2個等級(甲級、乙級)。
(二)基本條件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申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滿足本標準要求的資產;
2.具有滿足本標準要求的注冊監理工程師;
3.具有滿足本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
(三)業務范圍
1.從事建設工程監理活動的企業,應當取得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并在工程監
理企業資質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工程監理活動。
2.綜合資質可以承擔所有專業工程類別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監理業務。專業
資質可承擔相應專業工程類別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監理業務。
3.取得工程監理資質的企業,可以開展相應類別建設工程的全過程工程咨
詢、項目管理、技術咨詢等業務。
(四)其他
1.工程監理企業應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以建筑業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以依法監理、高效服務為原
則,創新和完善工程監理機制,提升施工現場監理水平,保障工程質量安全和投
資效益。
2.加強監理行風與文化建設。工程監理企業應當加強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教
育,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踐行社會公德和建設監理人員職業道德行為準則,
確保監理服務質量,維護國家和公眾利益。
3.工程監理企業應積極參與“一帶一路”等重點工程建設,積極承擔對外援
建、脫貧攻堅、疫情防控等政府指令性工作,主動承擔社會責任。
4.工程監理企業應加強誠信體系建設,避免惡意競爭,遵循行業市場規范,
推進市場化、法制化、國際化建設。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3.1甲級資質標準
3.1.1企業資信能力
(1)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
(2)近3年每年上繳工程監理增值稅100萬元以上。
3.1.2企業主要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且具有10
年以上從事工程監理工作的經歷。
(2)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6人以上。
3.1.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完成下列6類中的3類工程的監理,其中至少有第1類所列工程,
工程質量合格。
(1)城市主干道累計20公里以上;或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積累計120
萬平方米以上;或城市廣場硬質鋪裝面積累計8萬平方米以上;
(2)城市橋梁面積累計8萬平方米以上;或單跨30米以上的城市橋梁3
座;
(3)直徑1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凈寬1米以上方溝)工程累計15公里
以上;或直徑0.6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累計15公里以上;或直徑0.3
米以上的中壓燃氣管道工程累計20公里以上;或直徑0.5米以上的熱力管道工
程累計15公里以上;
(4)8萬噸/日以上的污水處理廠或10萬噸/日以上的供水廠工程2項;
或20萬噸/日以上的給水泵站、10萬噸/日以上的排水泵站4座;
(5)500噸/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2項;
(6)斷面2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累計2公里以上;
3.2乙級資質標準
3.2.1企業資信能力
凈資產300萬元以上。
3.2.2企業主要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且具有
10年以上從事工程監理工作的經歷。
(2)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3人以上。
3.2.3企業人員業績
近10年,技術負責人作為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完成過下列5類中的2類工程
監理,工程質量合格。
(1)城市道路2公里以上或城市道路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工程;
(2)單跨20米以上的城市橋梁2座;
(3)4萬噸/日以上的污水處理廠或5萬噸/日以上的供水廠工程;或5萬
噸/日以上的給水泵站、排水泵站;
(4)200噸/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5)1.5公里以上城市隧道工程。
3.3承包工程范圍
3.3.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市政公用工程的監理。
3.3.2乙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監理:
(1)各類城市道路;單跨45米以下的城市橋梁;
(2)15萬噸/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萬噸/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25萬
噸/日以下的給水泵站、15萬噸/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類給排水及
中水管道工程;
(3)中壓以下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150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和
各類熱力管道工程;
(4)1200噸/日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5)斷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類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
(7)投資額2000萬元以下的環境衛生工程、照明工程、綠化工程。
注:
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給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氣工程、熱力工程、道路工程、
橋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規劃區內的穿山過江隧道、地鐵隧道、地下交
通工程、地下過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軌道交通工程、環境衛生工程、照明
工程、綠化工程。
三、附則
(一)技術指標
1.企業凈資產以企業申請資質當期上月合法的財務報表中凈資產指標為準。
首次申請資質的,以企業《營業執照》所載注冊資本為準;申請多項資質的,企
業凈資產不累加計算考核,按企業所申請資質標準要求的凈資產指標最高值考
核。企業上繳工程監理增值稅以企業申報的增值稅完稅證明或增值稅稅收繳款書
(含項目地和機構注冊地主管稅務機關)為準。
科技活動經費包括科技開發經費、信息化建設經費、科技培訓經費和科技開
發獎勵經費,以企業財務報表中“科技活動經費支出”欄目或科技經費專項審計
報告為準。
標準中要求的“近3年”,是指自申請資質年度起逆推3年。如:申報年度
為2021年,“近3年”的上繳工程監理增值稅、科技活動經費支出指2018年至
2020年或2019年至2021年。
2.本標準“企業主要人員”年齡限65周歲以下。
3.技術負責人的資歷、業績等方面按企業所申請資質的相應標準要求進行考
核。企業應按所申請資質類別申報對應的一名專業技術負責人。
4.本標準注冊監理工程師應在申報企業繳納唯一社保,且不得同時受聘、注
冊于兩個及以上企業。
5.企業同時具有多項不同專業資質時,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指標不累計考
核,分別滿足各個專業資質標準即可。如某企業具有建筑工程專業甲級、市政公
用工程專業甲級、機電工程專業乙級資質,該企業共有注冊監理工程師8人,其
中:5人注冊專業為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2人注冊專業為建筑工程和機電
工程、1人注冊專業為市政公用工程和機電工程,則滿足標準要求。
企業申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時,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應滿足已具有的專業資
質標準要求。
6.本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是指申請資質企業依法承攬并獨立完成的工程業
績;工程業績應在企業申報之日前已竣工驗收合格;改建工程、擴建工程、維修
工程、配套工程不得單獨作為工程業績考核。
一項工程指建設單位與工程監理企業所簽訂1份監理合同包含的工作內容。
一類工程指本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某款中的一個類別,可包含多項工程。
7.本標準要求的人員業績是指作為總監理工程師依法主持完成的工程業績;
項目實施期間變更總監理工程師的項目,不得作為人員業績申報。
8.一項單位工程業績同時滿足多項技術指標的,只作為一項指標考核。標準
中分別考核累計和單項技術指標的,同一工程業績可同時考核,但鐵路方面資質
除外。
9.業績中要求的“×類中的×類”必須分別滿足,不能相互替代。如:建筑
工程專業甲級資質標準中,要求企業完成“3類中的2類以上工程”,是指企業
完成的工程中,高度、層數、建筑面積等3類考核指標中至少應滿足2類,否則
即為業績不達標。
10.標準中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請資質年度起逆推5
年或10年期間竣工的工程業績。如:申報年度為2021年,“近5年”的業績是
指2016年1月1日之后竣工(交工)驗收合格的項目。超過時限的代表工程業
績不予認可。
11.超越本企業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代表工程業績不
予認可。企業以境外承包工程作為代表工程業績申報的,不考核其是否超越資質
承包工程范圍。
12.企業申報的工程業績中總監理工程師在項目實施時存在非本企業注冊監
理工程師、不具備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超越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范圍執業、
或違反有關規定同時在多個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的,企業該項工程業績不予認
可。
13.建筑工程高度應為從標高正負零算起至檐口的高度。建筑工程層數是指
正負零到檐口之間的樓層數,其中,設備層不計算在內,躍層按單層計算。
14.保密工程不得作為企業工程業績、人員業績申報。
15.發生一般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且監理企業負有責任的建筑工程,不
得作為企業工程業績、人員業績申報。
(二)其他
1.本標準“配套工程”含廠/礦區內的自備電站、道路、專用鐵路、通信、
各種管網管線和相應建筑物、構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
2.專業乙級資質可以承攬的項目為中小型項目;中小型項目規模以上的
為大型項目。
3.具有行業、專業甲級設計資質或甲級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直接
申請對應專業工程類別甲級監理資質。
施工企業直接申請監理資質的,應提交相應規模工程總承包工程業績;
設計企業直接申請監理資質的,應提交相應規模全過程工程咨詢工程業績。
上述申請按照升級事項材料清單提交。已通過上述方式取得監理資質的
施工、設計企業,不得再次通過直接申請方式申請監理資質。
4.企業申請資質升級,近1年存在《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禁止
行為的,資質申請不予批準。
5.企業申請資質升級,近1年發生2起一般或1起較大質量安全責任事
故且負有監理責任的,資質申請不予批準。
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發生日期以事故調查報告中認定的事故發生日期為
準。
6.企業申請資質延續、重新核定,需滿足標準中企業凈資產、企業主要
人員的要求。同時,工程業績需滿足如下要求:
(1)綜合資質:近5年完成涵蓋3個不同專業的6項大型項目業績,其中
鐵路工程專業、市政公用工程專業、通信工程專業、民航工程專業項目工程投資
額應在1億元以上,且工程質量合格。
(2)專業甲級資質:近5年完成1項本專業大型業績或滿足升級標準要求
的中小型項目,其中鐵路工程專業、市政公用工程專業、通信工程專業、民航工
程專業項目工程投資額應在5000萬元以上,且工程質量合格。
(3)專業乙級資質:近5年完成1項本專業中小型業績或技術負責人人員
業績滿足標準要求,其中鐵路工程專業、市政公用工程專業、通信工程專業、民
航工程專業項目工程投資額應在1000萬元以上,且工程質量合格。
7.本標準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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