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工程師招標投標管理是怎樣的?
??咨詢工程師在招標投標管理中的工作
(一)可行性研究階段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大多需要有關部門審批,按照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規定,凡應報送項目審批部門審批的,咨詢工程師必須在編制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列入有關招標的內容。
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需要列入的招標內容包括:
(1)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的具體招標范圍(全部或者部分招標)。
(2)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擬采用的招標組織形式(委托招標或者自行招標);擬自行招標的,還應按照《工程建設項目自行招標試行辦法》(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令第5號)的規定報送書面材料。
(3)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擬采用的招標方式(公開招標或者邀請招標);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擬采用邀請招標的,應對采用邀請招標的理由作出說明。
(4)其他有關內容。
按照法律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的建設項目,咨詢工程師在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中也必須提出不招標的申請,并說明不招標原因。
(二)招標實施階段
項目按照法律規定可以進入招標實施階段以后,咨詢工程師應該從事的相關工作包括下列內容:
(1)擬訂詳細的招標工作方案。
(2)按照法定的程序實施招標活動。
(3)編制標底。
(4)制訂具體的評標標準
(5)組織開標、評標、定標,協助招標人定標。
(6)草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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